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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高架“黄蓝两车斗气”事件后续来了!据报道,近日,上海内环高架路近宜山路附近,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,一辆黄色工程车骑上了高架边上的护栏。黄色工程车隶属于上海市城市运营集团第三方合作单位,为道路养护保障车辆,事发时并未执行任务。目前,上海城市运营集团已暂停和该公司的合作关系。
这一后续进一步表明,此次事件就是双方互不礼让,开“斗气车”,进而引发的一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事故。
整个事件,其实并不复杂。通过网上的相关视频可以看出,一开始,蓝车想进入到主干道是正常行驶行为,而黄车并未避让,且在其后挤逼蓝车,涉嫌违法;而蓝车被挤逼后继续追赶,导致黄车车身翻越护栏,同样涉嫌违法。当然,如何认定责任应交由交通管理部门,如何处理应由法律来说话。归根到底,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,既不能各打五十大板,也不能“抓大放小”。
此事之所以备受关注,不止因为场面骇人,也不止因为参与斗气的车竟有工程车,更因为它触及了公众厌憎的一个痛点,即道路安全屡被侵犯。
两车斗气的地点是在公共道路上,公共安全势必受到极大伤害。如果黄车被从护栏上顶掉,不仅让黄车驾驶员生命处于险境,也带给高架桥下的行人和车辆极大危险。万一当时恰巧有行人路过,有个三长两短,开斗气车的两人担得起责任吗?
众所周知,刑法设有危险驾驶罪。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,是要被拘役的,还要被处罚金。因开斗气车导致交通事故,更是后果严重,此前某地就有这样的一个案例:黑车司机徐某因嫌白车起步慢,开“斗气车”,结果造成一死三伤。法院一审判决,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4个月。应该说,这方面的悲剧不少,教训惨痛,但仍有人开“斗气车”,根本就不考虑恶果,一旦被处理,咎由自取。
其实,上海高架“黄蓝两车斗气”事件本可以避免,黄车让一让有何不可?而蓝车被别后,留取证据维权即可,何须置公共安全而不顾前去报复?如果说黄车不让是傲气,蓝车报复则是怨气,气来气去,两败俱伤,谁都逃避不了责任追究,何苦来哉?
俗话说:“忍一时风平浪静,退一步海阔天空。”这不是教人圆滑,而是告诉人们正确为人处世。事涉生命安全,斗不得,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,更不能因个人之间的一时气愤而危及公共安全。这样的道理再简单不过,而报道中这个开“公”车和豪车的驾驶员为何不懂,或者不愿懂?专家说,两名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罪,极有可能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。无论结果如何,此事都给广大驾驶员提了个醒,尤其给那些开“斗气车”的人敲响了警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