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瑶海区勇字食品商行涉嫌经营酸价(以脂肪计)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合瑶市监稽处字〔2023〕11号
(资料图片)
当事人:合肥瑶海区勇字食品商行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2340102MA2NDYT77D
主要违法事实:当事人经营酸价(以脂肪计)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(精制腰果)的行为,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有关规定。
行政处罚种类: 1.没收违法所得。
行政处罚依据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。
行政处罚决定:1、没收违法所得10元。
行政处罚履行方式: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。
行政处罚履行期限: 15 日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: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:2023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