▶封存手续◀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住房公积金封存,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单位停止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必须办理的管理手续,是单位的法定义务。
申报材料:单位填报《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》(一式二份),办理批量封存的,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。
点击查看:佛山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集中封存?
▶转移手续◀
住房公积金转移,是指将职工原已开设了个人明细(处于封存状态),现到新单位工作,由现单位把个人明细转入新单位继续缴存。
一、同城转移。
(一)单位为职工办理转移:
1、单位填报《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》(一式二份),办理批量转移的(2人及其以上),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。
(二)灵活就业人员办理(不能代办,且必须同时办理委托扣缴):
1、身份证;
2、填写《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》(一式二份);
3、签订《委托扣缴住房公积金协议》(一式二份);
4、本人的银行账号。
二、异地转移——异地转入。
在佛山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提出申请。
(一)职工本人办理:
1、身份证;
2、填写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。
(二)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:
1、《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》,办理批量异地转入的(2人及其以上),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;
2、职工填写并签字的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。
三、退役军人原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。
(一)职工本人办理:
1、身份证;
2、填写《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接续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;
3.《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》表格。
(二)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:
1、《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》;
2、职工填写并签字的《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接续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;
3、《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》表格;
4、经办人身份证。
注: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目前只支持线下办理,待开通网上申报渠道后,将实现全程网办。
四、异地转移——转出市外。
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,职工到转入地(市外)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。
点击查看:佛山公积金个人明细转移(启封)办理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