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交警特别提醒!
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
“强制性国家标准”
【资料图】
今天正式实施了
新标准修改了适用范围
增加了三个安全性能指标
大家在选购安全头盔时
要特别注意
新国标主要有哪些修改内容
一起看看
01
修改了适用范围
新标准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(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)佩戴的头盔。
02
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
(1)头护目的耐性(雾度)
新标准规定,经过落砂试验后护目镜的受损程度不能影响其正常使用,同时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%。
(2)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
新标准规定,头盔的凸起结构应能被剪切、分离,或者不会阻挡切刀从凸起部位处滑过。主要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,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者二次损伤。
(3)头盔表面摩擦力
新标准规定,头盔表面应不会受摩擦力阻挡而停止。摩擦力越大,阻力越大,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。
03
头型尺寸更合理
新标准中测试用的头型尺寸参数相对更适合亚洲人的头型数据。
旧国标:大、中、小;
新国标:A(特小)、E(小号)、J(中号)、M(大号)、O(特大)。
04
区分头盔种类
南昌交警提醒
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
骑乘电动自行车时
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!
来源:南昌交警
编辑:周蓓
复审:冯星星
审签:邵平